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继续教育基地,市直有关单位: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24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7...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省管国有企业,省行业协会(学会),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
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三人社专技(2024)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峡单位以及在三门峡域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签订...
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畅通申报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自2022年起市直初级职称初定工作实行常态化申报,集中办理,不再另行通知开展申报工作。初级职称初定工作于每季度末进行集中认定,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发放资格证书,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人员,申报信息结转...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按照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开展三门峡市2021年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一、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基本程序根据《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用人单位(含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为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在总结工程技术领域试点工作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提出如下实...